渗碳后淬火回火和碳氮共渗后淬火回火的零件,标注的主要技术要求是表面硬度、心部硬度和有效硬化层深度,其他技术要求(渗层金相组织、渗层碳浓度、或硬度分布、心部力学性能等)按规定执行。
表面硬度渗碳后淬火回火和碳氮共渗后淬火回火的零件的表面硬度要求,通常以维氏硬度或洛氏硬度表示,对应的最小有效硬化层深度和试验力与表面淬火零件相同。
心部硬度对渗碳后淬火回火或碳氮共渗后,淬火回火的零件心部硬度有要求时,应予以标注。
渗层的有效硬化层深度,渗碳后淬火回火或碳氮共渗后淬火回火零件,有效硬化层深度在图样上的表示方法,与表面淬火有效硬化层深度基本相同。渗碳后淬火回火或碳氮共渗后淬火回火的界限硬度值是恒定的,通常取550HV。
标注时,一般可省略,特殊情况下可以不采用,550HV作界限硬度值,此时有效硬化层深度后必须注明商定的界限硬度值和试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