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铝合金的热处理常在箱式电阻炉、井式电阻炉、台车式炉或连续自动线装置中进行。淬火介质一般用自来水、油及各种有机和水基的淬火介质。炉温温差要求在±5℃之内。热处理前铸件应冲洗、吹砂、去油污和泥土等。合金牌号不得相混,应选用合适的工装和夹具,不允许零件悬空,单铸或附铸试样应同炉热处理。并检查炉温的均匀性,防止局部过热过烧,淬火后的铸件应立即用热水冲洗去掉残渣,防止腐蚀。变形量大的工件淬后应立即校正。淬火后铸件应在0. 5h内进行时效处理。若中途停电,铸件应出炉淬火,通电后再重新装炉保温处理。重复热处理次数不得超过2次。
淬火转移时间不超过15s,砂型铸件比金属型铸件保温时间要延长20%~25%,在淬火介质中冷却时间应小于或等于2min。也可以在铸件固溶处理后,将其放入200~250℃热介质中停留一段时间,把固溶和时效处理相结合,可达到同样性能并且无内应力。